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由主通过天使被带往宇宙中的一个星球,陪同的还有这个星球的一些灵人。我们朝右方前行,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我们太阳系尽头附近,先是出现一片闪亮但很厚的云,之后一股炽热的烟雾从一道巨缝中冒出来。这是一道巨大的鸿沟,在那一侧将我们太阳系与某些星系隔开。这股炽热烟雾看上去在相当长的距离处。我被带领从它中间穿过;然后,我下面的那道鸿沟或裂缝出现了许多人,他们都是灵人。灵人看上去都是人形,并且是实实在在的人。我还听见他们彼此说话;但没能获知他们来自哪里,是何性质。不过,他们当中的一个对我说,他们是守卫,防止灵人未经允许就越过这个星系进入宇宙中的另一个星系。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得到证实。因为陪同我们的一些灵人未被允许越过,结果一到达那个大鸿沟,他们就开始大声疾呼,说他们快要死了,就像垂死挣扎的人。于是,他们便停在鸿沟的这一侧,无法再往前走了,因为从鸿沟冒上出来的炽热烟雾包围并折磨他们。
3132.“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的时候”表示当它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妹子”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所拥有的能力里面时。这从“看见”、“鼻环”、“镯子”、“手”和“妹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发觉或认识到(到2150节);“鼻环”是指神性良善(参看3103节);“镯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105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091节);“妹子”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2508, 2524, 2556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是指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对真理的情感的能力里面。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主里面的结合就是神性婚姻本身;神性婚姻是天上的婚姻(天上的婚姻同样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以及婚姻之爱的源头(参看2727-2759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婚姻是论述的主题时,它在内义上表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至高意义上则表示存在于主里面的神性婚姻。因此,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在此并非表示别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婚姻本身,但一个被引入另一个是订婚,或结婚之前的状态。然而,此处描述的,是订婚之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正如一个未婚少女拥有订婚,随后作为妻子与丈夫结合的能力在里面,对真理的情感同样拥有被引入神性真理,并以这种方式与神性良善结合的能力在里面。此外,对主来说,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就在祂对真理的最初情感和之后对真理的一切情感的核心处,因为耶和华自己就在它的核心处。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能力的源头。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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